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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剑涛】坐标重置:国家治理的全球基准

2020-11-30

2020年11月28日,2020年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年会暨“国家治理的全球视野”学术论坛于清华大学法律图书馆顺利举办,我系任剑涛教授的年会演讲内容如下:

谢谢彭主席,谢谢会议邀请。

我讲这个话题跟目前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一些基本看法有一些关系,因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国策一经确定以后,理论界作出了非常多的阐释,在阐释上可能有一些倾向性的意见,在我看来是需要重新考虑的,所以我把它称为坐标重置。

这些倾向性的意见简单概括为两点,一点是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阐述为一个国家自身的事情。认为讨论国家治理现代化只需要结合国家历史发展、基本国情和政策纵向发展以及横向需要,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局限在一国范围内,尤其是局限在一国权力范围内,就可以讲清楚。

从国家治理这一词汇的英文翻译上可以出这一倾向。国家治理不是指一国的权力体系,或一国范围内权力筹划的事情,所以它不是一个stategovernance,而是nationalgovernance我们一般接受的是前者,而应该接受的是后者。所以我认为是需要校正的。

第二,在某种意义上,阐释者将国家治理现代化设定为反对普世价值,并以之为价值预设前提。反对普世价值,不等于反对普适价值。因为中国是明确承诺了全球共同价值的,这是习总书记在国际国内会议上多次做过表述的。

在理论阐释上,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国家范围设定的前提下,来谈共同价值的时候,预设着我们的国家价值和历史价值对于全球共同价值所作出的独特贡献。同时有一种疏离于发达国家讨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潜在想象。但全球共同价值乃是全球都认同的价值。它不能被看成是全球各国价值的简单相加。在我看来,这也是需要做一个校正的。

基于上述两个判断,我想从四方面做一个简单解释。第一,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命题中,以国家为范围的定位,需要让国家重新归位到万国之一国的位置上。不要让国家尤其是国家权力体系,成为国家治理的唯一动力和唯一机制。

第二,在国家治理中,千万不要忘记社会始终在场。如果将国家治理如果仅仅安顿在国家权力治理上面,国家是治理不好的,也不可能完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转型。

第三,在国家治理的全球基准上,需要强调,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是全球各国各种价值简单相加而呈现出来的全球价值。事实上,全球区分为发达国家集团和欠发达国家集团。在欠发达国家集团寻求发展的时候,发达国家集团遭遇到文化价值抵抗。但文化价值抵抗并不构成发达国家已经呈现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格局和基本预测之外,寻求其他进路的理由。因此,国家治理的全球基准,应当将眼光首先投向发达国家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不是投向欠发达国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转变尝试。前者是完成形态,后者是进行形态。如果不把完成形态和进行形态分析得非常清楚明白,可能误导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构。如果以进行形态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变,替代完成形态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样将对国家长期发展产生严重的误导。

第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并不是国家发展的终结性目标,好像完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后没事情干了。事实上,国家治理方面可干事情的余地非常之大。为什么说可干余地非常之大呢?因为国家治理现代化之后的目标更为广阔。现代国家正处在总体结构调整的状况,正在逼进大革命的前夜。而这场大革命,不仅仅是因为国家间竞争引发全球秩序重建,而是因为技术大革命所带来人机突破、生死突破、男女突破、神人突破,这是现代科学技术产生以来国家治理所没有遭遇的全新情况。

如果国家还能够维持长久的话,国家治理,就需要面对技术革命诱发的超国家治理局面。在今天,超国家的现代治理遭遇到障碍。超国家、跨国家、区域性组织的建构均遭遇挫折,如欧盟、非洲联盟、拉美国家联盟等等。但在遭遇挫折的情况下,国家治理仍然保有趋向于超国家治理的势头。

超国家的治理,是因为全球问题日趋严重。全球治理肯定是超国家治理。而真正的全球化治理,需要把治理眼光投向现代化之后的长期目标和远大目标。这使我们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研究视野,有一个充分拓展。而不至于仅仅局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当前局面下,并把它作为一个终结性的任务。只有将国家治理视为一个长期过程,对于中国长期发展可能才是最为有利的。

谢谢大家!

(文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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