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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发表张小劲关于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访谈

2013-11-18

2013年11月18日,《南方农村报》发表了记者黄齐雄对清华政治学系教授张小劲的关于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访谈:“赋权于农民,助破改革障碍”。下面是该访谈全文: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哪些亮点,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勾画了怎样的路线图?记者采访了清华大学政治学系主任张小劲,为你权威解读《决定》。

 赋权于民是一种在中国的特定情境下所特有的改革路径。尽管这是自上而下的赋权行动,尽管这还是纸面上的表达,但同时却会造就自下而上的维权压力。以中国农民的智慧和经验,他们自然会抓住这个机会,利用这个表述,首先中止对他们自身利益的继续损害,然后再争取自己合法利益的解决方案。换句话说,《决定》的表达方式和基本设计,就是要造成一种“上压下推”的局面,使位于中间的政策制定和执行者能够更快地进行改革,落实改革部署。让农民得到改革的实惠和好处,进而成为全面改革坚定的支持者和推动者。

 编者按: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发布。《决定》有哪些亮点,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勾画了怎样的路线图?近日,南方农村报记者采访了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政治学系主任张小劲,为读者权威解读《决定》。

改革力度出乎预料

  我们这一代人应当说是中国改革的见证者和第一波受益者。我至今还记得78年大学刚入学就经历十一届三中全会前中央工作会议的震惊和振奋,随后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正式的文件肯定了工作会议的许多意见和观点。此后的每一届三中全会,我都会有特定的预期。在经历了三十多年的改革之后,我的阅历和的见识告诉我不能一厢情愿地进行美好想象;我的所见所闻更提示着我要对改革的难度和风险有足够的评价。

  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次三中全会所通过的《决定》应当说超出了我的预期。尽管在进入十月以后,无论是民间传言还是中央领导正式讲话,都释放出许多有关新的中央领导层意图进行全面改革的信息;甚至在全会《公报》以概要方式列举了改革方案要点之后,我和许多人一样,仍有些迷惑和怀疑。也许在一定程度上调高了先前的预期,但在读到《决定》全文时仍有1978年当年类似的震惊与振奋。《决定》所列举的改革范围之大,改革项目之多,改革力度之大,确是近20年来所未见。同时公布的习总书记讲话,又对《决定》背后的战略思考给出了充分的说明,其态度之坦诚,说法之直白,心思之缜密,同样超出我的预料。正是在这里,我也可以读懂习总书记和中央的判断和考虑。总书记提到了问题倒逼改革,其实还提到了地方创新同样在倒逼,世界潮流也在倒逼,因此,改革势在必行,势在必深,势在必全!

  改革目标有历史意义

  《决定》有2万多字,涉及60项改革内容。仔细统计起来还可以看到,在论述改革的具体内容部分的1.8万字中,几乎是每300字就论说一项重大改革,其中又包括近10条改革措施;例如建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一事,只用了不到40个字;建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包括标点符号只用了33个字。除了许多涉及具体部门和行业的改革外,还有许多横跨性和横断性的改革,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的改革项目。因此,对《决定》丰富内容的全面解读,更不用说要转化为具体的部门政策和行业法规,无疑还需要用更多的时间。

  从目前评论来看,大部分人关注的是其中有关经济改革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也是偏重于这部分内容。但对于从事政治学研究的学者而言,我更关注的是有关改革总目标的表述发生了创新性的改变。《决定》中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创新,是治国方略的转变,是改革方法论的调整,是内置民主参与和权力平等的践行理念。因为,作为一个有着丰富内涵的概念,治理有着特定的内容和指向;相对于传统的统治,治理所强调的是具有现代民主政治和参与特征的善政良治;相对于一般的管理,治理所强调是具有人性关怀和互动建构的公行良序。

  改革采取赋权式路径

  其实,《决定》有关农村问题的改革论述也体现着上面提到的宏观理念和改革方法论的调整。值得特别给予关注的有三点:一是对长期以来所讨论的农村问题,对近年来日益突显且得到热烈议论的问题,《决定》做出了全面回应。二是,凡是意图进行的改革,均有概括的论述,无论详细与否,首先公开公布出来。三是改革的方法采取了具有创新性的赋权式路径。

  这样的改革部署,意图在于避免或消除过去出现过的那种内部议论、久议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滞涩和行而扭曲的局面。因为现在的改革确实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较之早期农村改革所面临的意识形态障碍,现在则是利益障碍;那时的干部不理解也会执行,现在却是早有深刻理解但却会判断对自身利益的增益损害,进而采取特定的行动策略。有获利的机会则闻风而动,觅隙而进,甘冒风险;无利的改革则会观风而后动,宁慢勿快;利益受损的改革则能拖则拖,不能拖则变通,于是就有了扭曲。在我们的研究中,这种没有实体形态的利益集团取向,可以称之为“利益集团化”现象。

  上压下推助推改革

  《决定》的关键点在于,它首先是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题目下论述新一轮农村改革的问题,强调要“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这是带有根本原则性的说明,是全面深化改革在农村问题上的关键表达。

  其次,《决定》提到了“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问题,尤其是在农村土地问题上提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这些论述传达了一个极其重要的理念变化,向广大农民释放了一个极其重要的信息。这是一种在中国的特定情境下所特有的改革路径。尽管这是自上而下的赋权行动,尽管这还是纸面上的表达,但同时却会造就自下而上的维权压力。以中国农民的智慧和经验,他们自然会抓住这个机会,利用这个表述,首先中止对他们自身利益的继续损害,然后再争取自己合法利益的解决方案。换句话说,《决定》的表达方式和基本设计,就是要造成一种“上压下推”的局面,使位于中间的政策制定和执行者能够更快地进行改革,落实改革部署。让农民得到改革的实惠和好处,进而成为全面改革坚定的支持者和推动者。

  落实政策要地方配套

  政策的落实无疑需要地方的配套,还需要地方政府出台各种各样的具体措施。

  这当然需要有一个过程,但农民的赋权问题解决了,农民的权益保护首先得到了中央文件框架内的规定性保护,地方的发展反而需要有农民的配合,有求于农民,因而改革应当能够尽快落实和到位。换句话说,对于负责具体配套落实的地方政府来说,这就是"不作为有压力、乱作为行不通",而合理作为必需进行改革的局面。

  依靠原有的组织系统,依靠原有的官僚部门进行改革,就会发现这些部门在某种程度上会设置"软障碍",用程序对付实质,用特权消解赋权。现在的改革方案是把权利释放出来,开辟出一条新的改革通道。如前所说,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无形的利益集团已经形成,他们会对改革措施设置"软障碍",而《决定》的改革方法论,已经将地方和基层政府官员的扭曲、拖延、抵抗,统统都计算在内了;对改革问题的轻重缓急有了完整的评价,完成了一个首先将改革告知天下、首先将权利赋予农民的方式,实际上在呼吁农民的参与,以农民自我维权的方式扭转任何可能对改革推进不力的障碍。

  如果说当年的"包产到户"改革是以获得直接利益的前景来动员农民的参与,那么,这一次新的改革就是以获得更大权利的前景来动员农民的参与。改革的思路有了变化,改革的前景由此得到保障。

(张小劲 口述  南方农村报见习记者 黄齐雄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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