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腐败对政治信心的提升
1.政治信心的基本含义
对政治信心的理解离不开对信任的认识。在某种程度上而言,信任是伴随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全过程的一个重大问题。正如社会学家齐美尔(Georg Simmel)所言,“离开了人们之间的一般性信任,社会自身将变成一盘散沙。” 针对政治领域的各种信任而言,公民对政府以及整个政治系统的信任在其中占据颇为关键的位置。从学术研究的历史脉络来看,1962年,美国学者唐纳德·斯托克(Donald Stokes)最早将政府信任(Trust in government)话题引入到美国的选举政治研究(National Election Survey)。其基于调查对象对政府的赞成性评价或否定性评价,将相关研究数据进行分类。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多项关于美国民意的社会调查结果显示,美国民众对联邦政府的信任和支持水平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因而信任问题开始不断吸引美国政治学众多研究者的注意力。在此之后,与政治信任有关的一系列问题在全世界范围内受到普遍关注。
什么是政治信任?学界对此概念已有较丰富的讨论。概括来说,既有研究对政治信任的理解大体形成了两种基本的看法:其一,将政治信任理解为民众主观层面的政治心理现象,其体现为社会公民对政治体系的特定态度、评价或信念;其二,将政治信任视为公民与政治体系之间的政治关系。从发生学和演变过程而言,政治信任是公民与政治系统互动的产物,它涉及公民、政治系统与特定价值观念间的复杂关系,是“民众基于理性思考、实践感知、心理预期等对政治制度、政府及政策、公职人员行为的信赖”。尽管对政治信任在概念的具体表述与研究视角上还千差万别,不过学界大致都认同,政治信任是公众对政府以及整个政治系统所做出与其期待相一致结果的信念或信心。在此基础上,借助政治信任来理解政治信心这一概念似乎也无可厚非。同时,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对信任的概念界定与信心亦紧密相连,两者含义颇为相似。例如,社会心理学家莫顿·多伊奇(Morton Deutsch)便将信任界定为,互动过程中交往者共同秉持的、对双方都不利用对方弱点的信心。而知名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更是直言不讳地指出:“信任是信心的一种特殊类型,而不是与之截然不同的什么东西。”基于此,本文认为政治信心便是政治信任,其属于民心的一种类型,指公众对国家和政治体制做出符合其期望结果的信心或态度。
2.腐败对政治信心的危害
如前所述,促使美国学界对政治信心研究兴趣的契机是公众对政府信任水平的显著下降。根据丹尼尔·扬克洛维奇(Daniel Yankelovich)的研究,有三项正当性危机可能会导致民众对政府信任水平的降低:其一是道德的正当性危机,即对政治领导者的廉洁与品德的质疑;其二是意识形态上的正当性危机,即对政治体系核心价值的怀疑;其三是功能的正当性危机,即对政府运行效率的不满。而学界普遍认为,公众的政府信任是一项由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等因素相互作用而产生的社会心理现象;其中,不论是先进的工业化国家还是落后的第三世界国家,腐败蔓延被公认为民众政治信心下降最重要的政治因素之一。
腐败通常指公职人员滥用公共职位的权力以牟取私利。政治领域内腐败不仅意味着政府官员直接背叛了公众加诸于政府的信任,而且也必然违背诸如责任、平等、公开等与政治制度合法性相关的基本政治原则。因此,腐败对每一项正当性危机都起着直接的触发作用,最终将降低公众对政府信心。例如,米切尔·塞利格森(Mitchell Seligson)、斯蒂芬·莫里斯(Stephen Morris)等人的实证研究基于不同国家的资料验证了腐败侵蚀政治信心这一观点。吴进进等人基于中国背景下的实证资料,通过多层线性回归模型研究发现,腐败显著降低中国公众对地方政府的政治信心。孙文凯和王湘红的研究亦指出,腐败等政府消极的行为会侵蚀中国公众对政府的信心。
基于中国的反腐实践,相关研究在学理层面论证了反腐败对中国公众政治信心的提升作用。例如,季程远等人借助实证资料的研究便发现,全面从严治党以来,大规模查处不法官员能显著提升中国公众对政治信心。此外,在经验层面,国内主流新闻媒介的报道也表明反腐败显著提升了中国公众的政治信心。不过,迄今为止学界对反腐提升政治信心的实证研究以及作用机制的系统讨论还相对匮乏。此外,鉴于政治信心属于个体心理认知的范畴,本文将尝试从公众对政府清廉感知着手,以揭示出反腐败提升公众政治信心的复杂作用过程。
(二)政府清廉感知对政治信心的影响
政治信心作为一种主观心理评价,逻辑上,直接影响公众政治信心的并非客观的反腐绩效,而是个体对政府的清廉感知。因国家高强度的反腐行动,社会上的腐败现象被大力整肃,影响公众对政府清廉的感知,进而影响其对政治信心评价。当政府清廉感知程度较高时,公众对政治信心的评价较好。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是公众获取政府清廉感知的两种主要来源,基于此,本文将政府清廉感知区分为两类:直接经历和间接评价。不同来源的政府清廉感知可能会对政治信心产生截然相反的效果,因而在后续研究中将分别讨论其对政治信心的影响。
政府清廉感知的直接经验是指公众本人或身边亲朋有过与腐败相关的客观经历。那么腐败经历对政府清廉感知以及政治信心有何影响?朱江南等学者研究发现,在日常生活中有腐败经验的个体更易产生较低的政府清廉感知; 不过,伦敦大学国王学院的萨拉夫特迪诺娃(Sharafutdinova)进行的跨国研究却发现,在控制政治制度这一重要变量之后,腐败经历对政府清廉感的影响并不显著。然而,李辉和孟天广指出,受访者在调查中会倾向隐匿个人的腐败经历。他们利用列举实验的方法对此类社会期望偏差加以修正后,经实证分析发现,有直接腐败经历的人们有着更低的政府清廉感。此外,袁柏顺基于中国C市的调查资料分析也发现,有过腐败经历的民众会降低他们对政府清廉程度的评价。公众的腐败经历对政府清廉感知的影响在学界目前尚未能完全达成一致,尽管如此,基于中国实证研究发现的相关结论,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中国公众的腐败经历将降低其对政府的清廉感知,进而降低其政治信心的水平。即:腐败经历将降低公众的政治信心。
而腐败的间接经验则是指民众通过新闻媒体了解到腐败现象,进而产生的个人评价。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传播学教授迈克尔·德利·卡皮尼(Michael X.Delli Carpini)指出,传媒对政治信心影响最主要的理论范式是“媒体抑郁论”(media malaise)。该范式强调媒体的负面报道或恶意攻击是造成公众对政府机构和政治人物不信任的关键因素之一。受上述传播学机制影响,人们主观认识与客观现实间甚至会产生很大程度的背离。例如,对新西兰民众一项调查研究便发现,在新西兰大约有超过10%的民众认为大部分或几乎全部政府官员都有受贿或腐败行为。而与此认知截然相反,透明国际的清廉指数CPI却显示新西兰一直是世界上腐败最少的国家之一。李辉等学者在分析亚洲、非洲、拉美舆情数据后便发现,正是由于民主对公众腐败感知具有“严厉”和“慈祥”的双重作用,处于民主程度越高国家的社会公众,具有越低政府清廉感知的间接评价。既有研究对反腐败与公众政府清廉感知的间接评价间关系还莫衷一是。例如,朱琳和宫伏佳基于中国实证数据的研究发现,政府反腐力度显著提升了公众对政府清廉感知的间接评价。不过,孙宗锋等人基于广东省两市的研究则发现,政府加大反腐力度反而可能降低民众对政府清廉感知。然而,倪星和孙宗锋通过分析中国G省的数据却发现,两者间并不存在显著的关系。尽管尚存在分歧,考虑到在我国,政府出台的各项公共政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响应民众的诉求,同时结合相关实证研究的发现,本文认为,来自国家反腐败运动的间接经验降低中国公众对政府腐败状况的间接评价,使其更容易产生较高程度的政府清廉感知,进而提升公众的政治信心。循此逻辑,政府清廉感知的间接评价会对政治信心产生积极的影响。
总而言之,学界对清廉感知影响公众政治信心已有一定的讨论,对本文进一步分析有所启示,不过其仍存在一定的局限。相对而言,在现有研究中,公众对政府的清廉感知常常作为被解释变量,却鲜有研究将其作为解释变量来阐释反腐对公众政治态度的复杂影响过程。此外,虽然在应然层面,政府清廉感知对公众政治信心的积极影响在社会各界得到广泛认同,不过这并非不证自明。在实然层面,系统地探讨特别是利用经验数据来检验公众清廉感知对政治信心作用的研究还较罕见。不仅如此,间接评价和直接经历对政治信心的作用截然相反。然而,大部分实证分析却未能区分上述公众清廉感知的不同来源,这无疑削弱了相关研究的解释力。
(三)政治信心的相关影响因素
在理论上,个体层面的人口社会学特征,诸如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经济水平以及价值偏好等因素,往往会对公众的政治信心和支持产生重要影响,即政治信心具有鲜明的群体差异。例如,肖唐镖等学者在对中国农民政治信任的研究中便发现,年龄越大的农村居民,其对政府信任的水平越高。而女性居民的政治信任显著高于男性居民。此外,党员身份对农民的政治信任有积极推动作用,就农村居民对国家和政府的信任水平而言,党员群体要高于非党员群体;而农民的文化程度对政治信任的影响则不显著。因此,在对政府清廉感与政治信心的关系进行系统研究时,也需要对个体经济地位以及政治价值观等个体层面的关键变量加以考察,否则我们将难以呈现两者间复杂的关系。
此外,作为政治信心的客体,政府以及政治系统是一个相对复杂的多层次体系。根据香港中文大学李连江的分析,在当下的中国社会,民众眼中的“中国政府”并非铁板一块。社会公众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的信任度有着十分明显的差异,借鉴费孝通“差序格局”的提法,李连江把这一现象表述为“差序政府信任”(Hierarchical Trust in Government)。这一概念在研究中国政治信任的相关文献中被广泛接受,基于此,对中国公众政府清廉感与政府信心的关系进行研究时,有必要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作为不同主体加以分析。
二、本文的基本逻辑和研究假设